《长眠不醒》书评

今天是星期五。星期五是看侦探小说的好时机,所以我就看了《长眠不醒》。

上一次看雷蒙德·钱德勒是《漫长的告别》。虽然我现在已经忘记了大部分具体情节,但还是记得当时很喜欢,外国文学的作业要求以两部作品里的角色自己写一个故事,我还用马洛加上《局外人》那位默尔索写了一篇,故作高深,不知所云。

这一次也还是很喜欢。我实际上不太关心谁杀了谁,谁又在哪里,只想看马洛。一方面觉得钱德勒把马洛塑造成了一个太过理想的形象,一方面又不得不承认,我还真就吃这一套。每次看到女性角色夸赞马洛漂亮、帅,不知道通过侧面描写展现了多少次马洛的潇洒,我都忍不住笑出声。尤其是看到这一段,在旁侧敲击了多次马洛早已注意到盯梢的人却满不在乎后,马洛走过去一把拽开车门:

“你没有盯,但你这辆车却老跟着我。可能你控制不了它吧。你爱咋说咋说。我现在要到马路那边的咖啡馆吃早饭了,我要吃的是橘子汁、火腿蛋、奶酪、蜂蜜、三四杯咖啡,还得要一根牙签。然后我就去我的办公室,办公室就在你正对面的那座大楼七层楼上。如果你有什么烦恼实在忍受不了,可以上来找我,跟我聊聊。我今天没啥事,只是要给机关枪上点儿润滑油。”

哐哐哐对着小个子吐槽了一大段,然后:

我离开了他,任他在那里眨巴眼睛。

眨巴眼睛。小个子在车里一脸懵逼不知所措的画面感真是扑面而来。有人说看钱德勒的小说好像看电影,确实。这一段真是耍帅耍得淋漓尽致,我知道他在装逼,但我差点把他的早餐食谱抄下来,对照一下我自己:嗯,橘子汁我喜欢,火腿蛋也不错,奶酪要看哪种,蜂蜜我也喜欢,咖啡不用那么多还得加很多奶,嗯,牙签就不必了……嗯!看来我跟这位哥的口味很一致嘛,开心!对,虽然他很装,然而我还真就喜欢这么装的…… 心甘情愿陷入钱德勒下的套。

马洛简直集齐我喜欢的一切元素。身为侦探的主角永远是聪明的,聪明是耍帅的资本,这是其一。其二是会颓废郁闷没事给自己灌点酒,被人打得乱七八糟还得银发姑娘帮忙。我搞不明白为什么很多人在说马洛为何让人喜欢的时候,会写「虽然他也会颓废,会被打得分不清白天黑夜,但是他……」,或许以平常的观点来看这是缺点,但颓废和被打恰恰是会让人喜欢的点啊。朱迪·福斯特早早就点出来了:男演员最重要的是一种脆弱感。不失败一下怎么让人产生心疼之感呢,怎么让你觉得和主角距离变近了呢,一个永远不会被打倒的人或许会让人敬佩,却产生不了亲近之感。其三,爱说俏皮话。我从小最喜欢蜘蛛侠,就是因为他又帅,话又多,很皮。其实说俏皮话也是耍帅技能之一,毕竟主角聪明地能让自己处于一种「对方气得不得了,奈何有把柄被抓住/有事相求不能对他怎样」的位置。某种程度上,马洛让我有种一个更完美的自己的感觉。我也自认为聪明(实际上怎么样不得而知),没事就颓废(倒也不至于没事就被打),爱吐槽,只是生活不怎么肯给我耍帅的舞台,看马洛全程耍帅当然喜欢得不行。

喜欢归喜欢,马洛仍然有让我觉得理想过头了的感觉。比如面对许多美丽女郎投怀送抱具有极其坚定的意志力。他时常让我想起《七海游侠柯尔多》,柯尔多和马洛一样,永远能够化险为夷不至于让自己去见上帝,看上去脾气不太好实际上心怀善意,但柯尔多亦正亦邪,对美色并不那么抗拒,如果不是他话太少,柯尔多一定是我心中最帅的人。至今都难以忘怀《西伯利亚劫金记》中公爵夫人让柯尔多替自己摘下项链的情节。柯尔多取下项链:

Your necklace is warm...

隔天一早就是公爵夫人舒展地躺在床上,被毛茸茸的白色包裹,恰好露出双腿,又屈起一只,让人充满遐想又留有余味。像猫一样的公爵夫人,优雅美丽,又充满了恰到好处的神秘与诱惑。

一看柯尔多,我就忍不住对马洛每次都止步于调情感到由衷的敬佩。我要是他,如果钱德勒所言不虚,真有描述得那么美丽的身体,我早就把持不住了。

就不要提《漫长的告别》里为了特里自己进监狱,严刑拷打也保持沉默的事情了。为了一个没见过几次面的人,不仅送他逃走,还为了他被揍,拒绝巨款,坚持不懈要还他清白,只为了心中一个正义,马洛简直占领了道德的珠穆朗玛峰。

这也是我一直不能理解为何钱德勒被吹得那么好的地方,「以侦探小说步入经典文学殿堂」,这种话实在是营销过头。颓废和失败在我看来只是为了增加人物立体度,不能算是缺点,加上钱德勒让马洛耍帅的次数过多,我总有种作者刻意要塑造一个理想化硬汉形象的感觉。看人家福尔摩斯,他也酷啊,也追求正义啊,但就不像刻意耍帅。在我看来钱德勒的小说写得很好,我也感受得到他表达了世风日下能坚持这般良知有多么珍贵云云,但仍旧只是很过瘾的通俗小说。

不过不管钱德勒的小说是通俗文学还是经典文学,或是两者兼有,反正下个周五,我大概率还是会翻开一本钱德勒,继续过瘾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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